本校最近一次調整學雜費時間為89學年度,調漲幅度5%
繳費單上「可貸款金額」欄列有金額者,始得依該金額申請就學貸款。申貸金額如與繳費單所列不符,一律退件(如需加貸書籍費、校外住宿費或低收入戶生活費者,請至承辦單位更換繳費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