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條文修正案,業奉 總統103年1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0300008941號令公布
| 說 | 明: | ||||
| 一、 | 依總統府秘書長103年1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0300008940號函辦理。 | ||||
| 二、 | 修正條文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123期(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 ||||
發布單位:
人力資源發展處
| 說 | 明: | ||||
| 一、 | 依總統府秘書長103年1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0300008940號函辦理。 | ||||
| 二、 | 修正條文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123期(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