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檢送「補助辦理青年國際志工海外僑校服務活動要點」及「103年度青年國際志工海外僑校服務需求彙整表」各乙份,自3月5日起至4月9�
| 說 | 明: | ||||
| 一、本署自96年起與僑務委員會合作推動青年國際志工海外僑校服務,鼓勵青年投入僑校服務,成效良好,青年僑校志工並可因海外服務拓展視野,在服務學習中成長。今(103)年賡續推動,歡迎鼓勵青年踴躍組隊申請。 | |||||
| 二、 | 旨揭補助要點本(103)年度經修正重點摘要如下: | ||||
| 二、 | (一)撥款方式:服務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檢附公文、領據,連同成果報告一併辦理經費核撥及核銷結案;弱勢家庭青年補助費請申請單位先行墊支,俟撥款後再行歸墊。 | ||||
| 二、 | (二)補助對象之人員規定:僑校志工團隊中,至少應有三分之ㄧ(含)人數以上取得基礎及特殊訓練證書或服務紀錄冊,且出團人數應符合受服務地區志工需求人數。三、有關申請方式,係以線上申請併同紙本遞送方式辦理,請至本署iYouth青少年國際交流資訊網之國際參與及交流資料庫(http://iyouth.youthhub.tw/databases.php )線上申請。相關問題逕洽本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承辦人李湘華科員,電話:02-23566257。 | ||||
發布單位:
課外活動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