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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有關本署「區域和平志工團」志工服務活動

說 明:
一、 為推廣全國12至30歲青年參與志願服務,以行動實踐服務熱忱,本署自97年起成立「區域和平志工團」持續推動志工服務活動,引領青年積極投入志願服務行列。本年度重點工作項目詳如海報及宣傳DM,敬請惠予公告周知,並轉知學生踴躍加入區域和平志工團青年志工行列。
二、 另,本署於全國各地設置16家青年志工中心(詳DM內頁),提供青年志工諮詢服務及供需媒合、推廣及輔導在地青年志工自組團隊參與志工服務行動、辦理青年志工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提供辦理各地青年志工服務活動等服務,歡迎多加利用。
發布單位: 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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