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文化局檢送本局辦理「彰化縣第15屆磺溪文學獎」徵文簡章乙份,敬請惠允協助宣傳,並請於 貴機關網站協助活動訊息發布
| 說 | 明: | ||||
| 一、 | 本徵文活動收件日期自102年3月15日起至102年4月30日止,凡本籍彰化縣或目前(曾)於彰化縣就學、工作者皆可報名,但作品內容書寫彰化縣風土民情者則不限資格。 | ||||
| 二、 | 徵選文類共分新詩、散文、短篇小說、報導文學四類,各取首獎一名,獎金新臺幣5萬至7萬元,並頒獎座乙座;優選三至六名,獎金3萬至4萬元,並頒獎狀乙紙。 | ||||
| 三、 | 採網路報名,請至磺溪文學報名網站(http://210.241.56.207/chhsl )報名及上傳作品電子檔案後列印報名資料1份連同紙本作品一式4份及參選資格證明文件影本親送或掛號郵寄本局。 | ||||
| 四、 | 簡章請至本局服務台索取,或至本局網站http://www.bocach.gov.tw/ (首頁/文學活動/磺溪文學獎)或報名網站http://210.241.56.207/chhsl 下載。(洽詢電話:04-7250057分機338粘先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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