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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師法」第18條之1修正條文業奉 總統102年1月23日華總一義字第10200012401號令公布

說 明: 
一、 依據總統府秘書長102年1月23日華總一義字第10200012400號函辦理。 
二、 本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069期,請至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 )「公報系統」項下查閱瀏覽。

發布單位: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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