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衛生福利部有關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溪頭自然教育園區查獲民眾使用偽造之「志願服務榮譽卡」案
說 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110年5月17日衛部救字第1100015231號函辦理。
二、 為避免觸法及維護志工榮譽,請加強對所屬志工宣導有關志願服務榮譽卡使用相關規定,不得轉借、冒用或不當使用。
三、 檢附原函影本1份。
發布單位:
課外活動暨服務學習組
附件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