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 依據行政院發言人辦公室103年1月29日院臺發言字第1030123709號書函辦理。
二、 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行政院承辦人簡毓慈小姐(電話:3356-8422)。
三、專文訊息:http://news.ey.gov.tw/News_Content2.aspx?n=DDD0705B2394AD88&s=378C9F960A735A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