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檢送「文化部視覺藝術類補助作業要點」,請轉知所屬如符合申請資格,於受理期程內踴躍提出申請
說 明: 依據文化部102年12月4日文藝字第1023034852號函(詳附件2)辦理。
發布單位:
課外活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