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檢送「公保給付請求權時效宣導」資料1份,請 查照並確實轉知所屬被保險人(例如:以 貴要保機關內部電子郵件寄送每一被保險人)
說 明:
一、 依銓敘部訴願審議委員會第371次會議紀錄及銓敘部102年11月7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 被保險人如有現金給付相關疑義,請電洽本部現金給付科(電話:02-27013411轉5521~5533)。
發布單位:
人力資源發展處
公保給付請求權時效宣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