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轉知「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人權教育推廣活動補助作業要點」乙份
說 明:
一、 依據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102年5月21日人權綜字第1023000561號函辦理。
二、 檢附該處發布令影本以及補助作業要點各乙份。
發布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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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人權教育推廣活動補助作業要點.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