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有關「處理疑似H7N9流感人類檢體及病原體之實驗室生物安全規定」修訂版1份

明:  
  一、 依據H7N9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2年5月3日流中指字第1020100143號函辦理。
  二、 該中心為因應近日國內H7N9流感疫情,參照WHO與美國CDC對H5N1流感之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等,修訂旨揭安全規定。
  三、 煩請 貴校加強督促實驗室人員遵守相關實驗室生物安全規定,相關規定已置於疾病管制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 )H7N9流感專區,請逕行瀏覽或下載。
  四、 本案聯絡人:蔡威士先生,電話(02)2395-9825分機3817。
發布單位: 環境安全衛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