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為加強本校各教學大樓公共空間及各單位管理區域之物品放置與環境管理,維護校園安全、整潔及公共通行品質,請全校師生及各單位配合辦理

公告事項:

一、為維護本校教學大樓公共空間之通行安全、環境整潔、消防安全及整體使用品質,請各單位及全校生師共同重視所屬空間及周邊公共區域之物品放置與日常管理。

二、各教學大樓之陽台、走廊、樓梯間、出入口、公共通道及逃生動線等區域,原則上不得作為長期儲物或堆置空間。近日經巡查發現,部分樓層公共區域仍有大型設備、紙箱、木材、盆栽、清潔用具、冷凍冷藏設備及其他物品放置情形,恐影響公共通行、避難動線、環境衛生及消防安全,爰請各單位協助清查並妥善改善。

三、各教學大樓公共區域雖由總務處協助維護,惟實際使用情形及物品來源,多與各院、系、中心及行政單位之教學、研究、實習或行政業務相關。

為落實使用端自主管理責任,請各單位主管協助向所屬教師、職員,以及研究室、實驗室、實習教室等空間使用人員宣導,共同維護校園公共空間安全與整潔。

四、請各單位115622日前完成所屬管理區域及周邊公共空間之初步盤點,並優先改善雜物堆置、可燃物放置、妨礙通行及影響消防安全等情形

相關物品請儘速完成清理、移置或妥善收納;如遇權責不明、需跨單位協調,或因物品體積、重量等因素致移除困難者,得洽總務處協助會同相關單位處理

五、後續總務處將配合校園安全及環境維護需求,將公共空間物品放置情形納入不定期巡查項目,並得以照片紀錄、改善通知及追蹤列管方式辦理,以建立常態化管理機制,降低公共空間堆置物品對校園安全及使用品質之影響。

六、敬請全校教師及各單位共同配合,避免將個人、研究室、實驗室、實習教室或單位物品長期放置於公共區域,共同維護安全、整潔、友善之校園環境。

 

敬請鈞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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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總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