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業經勞動部以113年1月17日勞動條4字第1130147544號令修正發布
說 明: 依勞動部113年1月17日勞動條4字第1130147544D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發布令及修正條文)影本1份。
發布單位:
人事室
附件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