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名稱並修正為「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業經勞動部以113年1月17日以勞動條5字第1130147531號令修正發布
說 明: 依勞動部113年1月17日勞動條5字第1130147531D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發布令及修正條文)影本1份。
發布單位: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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