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0條及第36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分別於民國112年12月15日及113年1月3日修正公布

說 明: 依本部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1月11日部退一字第1135653893號函辦理,並檢附來函(含附件)影本1份。
發布單位: 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