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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轉知社團法人台灣國際圖書業交流協會有關宣導學校應使用正版教學用書,勿使非法電子書或於社群平臺轉貼境外疑似侵權網站網址供他人連結案(如附件)

說 明: 依據社團法人台灣國際圖書業交流協會110年10月22日台書字第11010221號函辦理。
發布單位: 註冊課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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