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1.學校餐廳一、二樓攤位。
2.中、西式餐飲及素食。
3.校方只提供營業使用場地,營業地點配水電等管線設計,承包商應
送本校核定後,始可自行出資雇工施作,營業場所擺置生財器具及
設備等自行保管。
- 具備丙級(含)以上中餐烹調技術士或飲調技術士。
- 體格檢查符合餐飲從業人員。
- 能開立統一發票或具備免用統一發票營業許可證。
- 一樓自助餐攤位每年78000元。
- 二樓攤位每年43000元。
- 保證金50000元。
- 營業期間須接受本校定期之衛生安全檢查,參加必要之安全衛生講習,投保要保一千萬元以上之公共意外責任險及火險、食品安全責任險。
- 有意者,需事先場勘地點再行規劃設計,檢送「經營企劃書」(須含銷售產品、售價、及成本等)一份送至總務處營繕事務組。
- 連絡電話: 總務處營繕事務組 傅明亮先生 08-7624002轉分機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