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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申請注意事項

公告事項:

  1. 證照生效(發照日期)申請範圍: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1月31日取得之專業證照。
  2. 上網申請起迄時間:111年11月15日起至112年02月28日止。
  3. 注意事項:請於期限內登入校務平台填寫並上傳相關文件圖檔。
  4. 路徑→[myTajen雲端校務平台]→學務服務→職發中心服務→證照申請(不限學制皆可)。
  5. 應上傳文件圖檔:
    1. 證照正本完整清晰圖檔。(圖像格式為jpg檔,可拍照上傳)
    2. 申請者本人之金融存簿圖檔(影本須完整清晰),路徑:個人資訊服務-個人資訊-基本資料檢核。
發布單位: 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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